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行政处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则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有)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宝安分部、石岩分部、阳光分部是依法有效存续的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案件所涉专利的专利号为:201420280939.3。
000.00万元,发行人没有其他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形,华盛昌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袁剑敏 7。
(二)租赁他人物业的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无违反海关法律法规记录;根据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函》, (二)发行人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如下: (一)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659号《验资报告》及大华核字[2018]003352号《验资复核报告》。
发行人主要采用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并结合具体订单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企业将及时、足额赔偿华盛昌及/或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华聚企业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及合伙人类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袁剑敏 122.00 8.71 普通合伙人 2 伍惠珍 96.00 6.86 有限合伙人 3 胡建云 80.00 5.71 有限合伙人 4 黄春红 72.00 5.14 有限合伙人 5 宋亮华 60.00 4.29 有限合伙人 6 徐婕 50.00 3.57 有限合伙人 7 张虹 50.00 3.57 有限合伙人 8 旷金华 50.00 3.57 有限合伙人 9 伍昕 44.00 3.14 有限合伙人 10 张传浩 44.00 3.14 有限合伙人 11 钟利军 40.00 2.86 有限合伙人 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