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IP可以说是中国游戏产业发展中的一段传奇,然而,自2001年落地中国至今,中、韩相关企业围绕《传奇》IP的相关诉讼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剪不断理还乱。
继韩国法院驳回娱美德关于《传奇》续展协议无效的所有请求后,《传奇》版权案在中国迎来最新裁定。12月18日,世纪华通(002602.SZ)发布公告称,集团控股子公司亚拓士近日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显示,娱美德、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立即停止在中国大陆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涉及《传奇》改编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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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日持久的《传奇》纠纷
2001年,盛趣游戏以30万美元的价格从韩国企业亚拓士手中取得了《传奇》代理权,FC游戏站,约定将产品在中国大陆以及香港地区的相关著作权权利独家授予盛趣游戏。这款游戏引入中国后,很快就做出了百万人同时在线、日收入快速过千万的业绩,成为当时的现象级爆款。
《传奇》用了十几年的时间,积累了6亿注册用户,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游戏品类:传奇类。但是多年间,这款游戏在中国的授权、运营纠纷不断,原因则是在于《传奇》的共有著作权。
盛趣游戏相关高管曾表示,从源头上讲,韩国亚拓士(ActozSoft)与娱美德共同开发完成了传奇,二者共同拥有著作权。在将《传奇》授权给盛趣游戏后的2002年,亚拓士、娱美德与盛趣游戏三方签署补充协议,娱美德将其作为传奇IP共有权人的"一切权利"不可撤销地授予亚拓士代为行使。当时的协议显示,娱美德将其作为co-Licensor(共同许可人)的一切权利委托给亚拓士行使,而亚拓士将传奇的中国大陆相关著作权独家授予盛趣游戏。
按照许可协议约定,盛趣游戏认为自己对《传奇》游戏依法享有包括运营权、改编权、修改权等权利在内的独占性权利。随后,在2003年、2005年、2008年三次续约,娱美德一直享有市场的分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