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初,盛大在新加坡向国际商会正式提起仲裁申请,要求Actoz及Wemade承担因其违约给盛大造成的一切损失。7月13日,Actoz在韩国国内发布公告,表示将赴新加坡法庭起诉盛大,两家韩国开发商向盛大的索赔金额达到6200万美元。
最终,双方和解。2003年8月18日,上海盛大与韩国Actoz秘密和解,续约《传奇2》2年的版权,代理费用从30万美元上涨至400万美元,并向Actoz支付30%的游戏分成。
盛大与Actoz的版权纠纷以30%的分成作为结束,此后盛大又逐渐的收购了Actoz的股份,但这并不意味着版权纠纷的结束,而是愈演愈烈。
其中一开始的焦点在于Actoz与娱美德之间,对于这30%的分成费用到底如何去分,向外授权到底谁是主导,Actoz与Wemade两家公司甚至对薄公堂。
2004年2月,针对Actoz与Wemade两家纠纷,韩国法院判决《传奇2》海外主导权归Act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