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之后巴基斯坦提出以歼7M的机体做基础,进一步改装使之能够达到与F-16高低搭配抗衡印度空军米格29的水平。中方根据巴方的技术要求,推出了一个改进方案称为歼7CP,C是指中国,P是巴基斯坦,巴基斯坦随后在1985年提出了计划购买大约150架歼-7M飞机进一步改进型的“佩刀”II项目国际招标,中方的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则以歼-7CP方案参与投标。结果多次考察后巴方最终决定由成都飞机公司和美国格鲁门飞机公司共同合作来进行“佩刀”II项目的可行性技术研究,并确定以歼-7CP方案为基础进行改进。图为成飞针对“佩刀”II项目所提交的设计方案。
歼7CP针对佩刀II(Sabre II)计划的中标方案中除了将机头进气改为两侧进气之外,主要包括了三个改进项目,分别是发动机、机内燃油量和雷达,发动机要求使用美制F404-100型,机内燃油量增加1000-1500升(为此宁可取消一门航炮),安装具备下视下射功能的雷达(拟使用F-20装备的AGP-67型)。中方根据巴方要求改进歼七的要求,要求使用歼7M的机体,美制武器和电子设备以及航发进行改装,全面提高歼7M的作战能力,改装涉及四大方面,除了歼7CP方案中已经涉及的发动机、机内燃油量和雷达之外,又增加了机体延寿,要求将歼7M的机体寿命增加到4000小时,原因是发现歼7M总寿命及返修期都太短,与将要采用的F-404发动机严重不匹配。图为歼7CP战机。
歼7CP 方案从1985年开始设想,到1987年10月完成了气动模型吹飞和打样设计工作,制造了比例为 1:1 的全金属样机用于飞机各结构和系统的协调,成都飞机公司和格鲁门公司也合作完成了项目可行性分析。但后来巴基斯坦空军对歼7CP 改进方案经过研究评审后认为歼7CP 方案的机动性仍然无法抗衡其主要对手印度所装备的米格-29 战斗机,并且近三亿美元的研制费用也令巴方难以承受,于是巴基斯坦国防部于1987年底决定终止了“佩刀”II项目方案,改为向中国购买歼7P,随后歼7CP 的研制工作也随之终止。图为J-7CP模型。